
我男朋友是我凭本事捡到的。那天暴雨,他一个人穿的破破烂烂,蹲在垃圾桶旁边,在湿淋淋的垃圾桶旁边翻吃的,像一只无处可去的可怜小猫。我于心不忍,过去分了他半个面包。雨水把他的脸洗的白白的,在杂乱的乌黑头发之下,那双眼睛透亮。于是我想,好家伙,这长脸,不当我的男朋友可惜了。于是我把他带回了家,给他吃好的喝辣的,哪天看着差不多了,给这人找关系办了个户口本,准备和人家结婚呢,我大束的捧花和截止都准备好了,就准备给他一个惊喜。结果就看到他拉着路口那穿着一身白裙子的姑娘,附身亲吻她,眼神温柔。我感觉当头一棒,这他娘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