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记(第1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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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我还是喜欢你,就像老故事里泛黄的桥段,半聋半哑,失了声息。
他肩胛骨处有一片纹身,纹了半边翅膀。后来她也在同样的位置纹了她的名字,真的好痛。
他二十一岁那年,徐远歌告诉她,他洗掉了那片纹身因为他有了想要追的女生。留了好大一片疤,我哭了很久,骂他傻。
她二十三岁那年,她也去洗掉了那片纹身,比纹的时候更疼,也留了疤痕。
她看过他身旁女生一个接一个的换,看过他为了某个女生喝酒喝到胃穿孔的样子。
七岁那年认识他,十一岁对他的崇拜变成了喜欢,她喜欢了她十年,她等了她十年。她二十三岁那年,收到了徐远歌的订婚邀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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